我国现代最早出现的教师节是在1931年。当时,教育界知名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拟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提出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增进教师修养三项目标。6月6日教师节发起之后,社会的反应热烈,逢此节日,各地教师,多集会庆祝,休假纪念。不过,那时的教师节虽然有一定影响力但并没有得到当时的国民党政府的承认。
到了1939年,国民党政府决定立孔子诞辰日8月27日为教师节,并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教师节的宗旨也从原来的“改善教师待遇”调整为“鼓励教师服务精神、融合师生情感并唤起社会尊敬教师之观念”。民国官方设立教师节说明了对教育事业的重视,然而,受战争和教育经费紧缺的影响,8月27日的教师节未能在全国推行。
直到解放后,教师节再次出现在中国的现代历史上。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曾宣布5月1日国际劳动节作为教师节。对此,曾任民进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席的方明认为,“五一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执行的结果是教师节没有了。“五一劳动节”和“教师节”共享一天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文化大革命结束。
教师节重回历史舞台就是到了上世纪80年代。1982年4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为教师节定在什么日子最合适,方明征求过谢冰心、叶圣陶等民进老前辈的意见。冰心先生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叶圣陶先生建议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
最终,叶圣陶的建议被采纳。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说,“……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
为什么将9月10日定为教师节
叶圣陶先生建议将教师节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确定9月10日为教师节,是因为新生入学伊始,即开始尊师重教活动,可以给教师教好、学生学好创造良好的气氛。同时,9月份全国性节日少,便于各方面集中时间组织活动和突出宣传报道,促进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教师节,标志着教师在我国受到全社会的尊敬。